前一陣子,發育的身體已撐破了哥哥的皮囊,我雙腳的肌肉完全暴露出來,腳的皮囊退到小腿上,肩膀位置也有一道巨大的破口伸延到背部,彷如一個成年人穿著小孩衣服一樣,走路的步姿不能太大動作。
根本沒法隱瞞下去,只好再次赤裸著身體離開住宅區,來到人口繁密的市區。
我不能穿上鞋子,不然傷口會緊緊黏著腳沒法拔出來,但沒有皮膚的腳底踩踏著油柏路面,腳底的肌肉被小石子刺破,每一下都是刺骨的痛。
最後,我只好躲在近郊的公園內生活,偷吃遊人丟在垃圾桶的食物,起碼踩在草地或泥地上會比較舒服,身上分泌的黏液也能在草地上以半滑行的方式前行。
中午時間,為了不被途人發現,身體也不能被陽光照射,我只能整個人趴在草叢上,靠著全身分泌的黏液,扭動身體像泥鰍一樣前進。
很快我就熟習了這種移動方式,比起以正常步姿跑起來更快更舒適,甚至我有種感覺,天生就該以這種方式移動,跟馬匹就該以四足奔馳,魚類該在海裏暢泳一樣。
入夜後,公園沒有其他人,我便捕捉在草地上的小動物和昆蟲,並將牠們吃掉。
我偶爾會偷看途人留下來的報紙,當晚留下皮囊離開,軀體不知蹤影,演變成一宗可怕的懸案,但警察只草草結案,父母好像也沒有要找我的打算。
才過了一個多月,已經沒人再討論『泥鰍男孩』,我不可能一輩子待在公園,於是開始思考尋找下一個目標。
幾天之後,我便尋找到第一個合適的目標,離開了公園。
不斷轉換皮囊,展開新的人生,成為我的人生目標。
離家出走當天,我只有14歲。
現在算起來,已過了差不多10年。
這些年我總共換了七個不同的身份。
我沒有刻意記著自己的歲數和生日,因為每換上一個新的皮囊,就是全新的人生。
雖然我會代替目標繼續生活下去,但棄置「脫」下來的軀體是一個麻煩,幸好我遇上一個會食人肉的組織,叫『飱族』。他們會替我處理多出來的人肉。
儘管身體已經停止發育,本該可以穿著一套皮囊過完一輩子。然而,各種人生我都試一下…
直至我遇上一個女生,她叫芷穗。
我想一輩子都跟她在一起。
所以我決定「取代」她的男朋友。
*********
我叫芷穗,不記得在哪裏聽過一個都市傳聞。
當你在晚上走進一條窄巷,閉起雙眼向前走,如果途中沒有碰到巷子兩旁的任何東西,你將會發現周圍的聲音會慢慢消失,接著鬧市招牌與街燈的光線也會消失。
此時當你抬起頭,便會發現眼前出現一間名叫「夜谷賓館」的賓館,這裏會幫房客實現任何願望。
我萬萬也沒想到,自己會相信這種荒謬的都市傳聞,更沒想到依照傳聞的指示,竟然真的找到這間賓館。
我推開門進去,賓館周圍都殘舊不堪,頭頂的吊風扇轉動時發出哀鳴,還搖搖晃晃彷彿會掉下來削掉某個倒霉鬼的人頭。
我來到櫃檯,看著面前的男人,他一臉不屑,咀嚼著香口膠,眼神不友善,完全違背待客之道。
「人為什麼會相信荒謬的都市傳聞?因為當人面對現實的絕望,卻不會放棄心底裏的願望。」
男人竟說出我心底裏的說話…
「為什麼…你會知道?」
「我是賓館的老闆啦,帳簿上寫的,我早就知道妳會來了。」
「咦?帳簿?」他在說什麼,我完全一頭霧水。
「別發呆了!妳有什麼願望?我猜猜看,關於男人吧?」老闆。
我點頭。
「這就是天性啊!男人的願望總會想隨便找個女人,女人卻只想找指定的男人。」
「我想找阿勲!他是我的男朋友。」
「說不定他是故意避開妳呢~來賓館避開伴侶的男人實在太多了~」老闆。
「阿勲才不會避開我!我跟他一起五年,最近還討論著結婚的事。只是…他卻無原無故地失蹤了。」我不禁哽咽
「哎呀別哭了,男人不是避開妳,就是避開結婚吧。」老闆。
正當我想大聲反駁他時,身後突然傳來「砰」一聲巨響,一個頭髮斑白的男人衝進賓館,他的眼神兇惡得像想殺人一樣。
「我想要為我女兒復仇!八年前…我的女兒在公園遇到變態殺人犯…把她全身的皮膚都…」男人充滿皺褶的眼角滲出淚水。
「大叔,不是說你比較慘就可以插隊啦。」老闆打開櫃檯的抽屜,拿出兩條房匙。
「202、203號,去去去,別在我面前哭了,真噁心。」
我不介意每天寫到吐血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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